暂别荒蛮(178)(第2/9 页)
鹦鹉镇火车站的站顶上,目光炯炯的盯着前方,嘴里叼着一根香烟,虽然其貌不扬,但看他这身行头就知道不简单,这个人身上简直带满了枪,他的两边大腿外侧挂着两把左轮手枪,腰间前面挂着两把,后面挂着两把,后背上还背了两把。
原本这人爬上火车站的时候,火车站的安保人员准备把他赶走,但是一看他这身行头,他马上放弃了这个想法。
恩格,他原本是传奇神枪手邦尼的好兄弟兼搭档,邦尼,则是整个昏西地区左手拔枪最快的人,在昏西众多神枪手中可以名列前茅的传奇人物。
原本这一切都好好的,直到有一天邦尼背叛了恩格,恩格不明白自己这么多年的好搭档,为什么背叛了自己,但他还是进行了反击,因为邦尼给了他反应的时间,并没有选择从背后偷袭杀了他。
但结果恩格还是死了,因为他的好搭档邦尼可是左手拔枪最快的传奇神枪手,曾在距离十米的情况下,只用了两秒就击碎了6个酒瓶子,保持此项记录数10年之久,直到现在都没有人打破。
恩格被一枪打中了脑袋,他倒下了,他原以为自己就会这么死去,但是事情出现了转机。
他迫切想要知道自己的搭档为什么背叛自己,这究竟是怎么回事,他不甘心就此死去,于是死神被他唤来。
恩格与死神达成了协议,成为了他的使者,帮死神收割更多的灵魂,而死神则将生命还给了他,并且帮他换掉了被打穿了的头骨。
就在不久前,恩格还在大草原上快乐的狩猎,突然他最不想看到的那个骷髅出现在他的面前,因为这个骷髅每次出现准没好事儿。
“去鹦鹉镇,帮我带一个人。”骷髅如此要求道,骷髅就是死神的具象化形态,所以恩格特别讨厌看到这具会说话的骷髅,因为死神每次找他都是给他安排麻烦事。
“怎么,你又要找新人了?”恩格俯下身子查看猎物的枪眼,这回打的不太好,应该尽量击中猎物的头部才是完美,可以保留大片完好的皮毛,但这回他打偏了一些,打到了这头棕熊的肚子上。
“不找新人怎么行,你一天到晚无所事事,不是打猎,就是去酒馆泡着,有实力帮我收割大量灵魂的又活不了多久了,只能找新的了。”骷髅蹲下使劲的挠了挠他的光滑的头骨,很苦恼的样子。
“你不是死神吗,让他别死不就行了,干嘛又要找新人。”恩格吹口哨,唤来了自己的马,他要考虑怎么把这头棕熊运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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